所在地 : 山东

重点学科 : 12 个

类别 : 综合

硕士点数 : 226 个

隶属 : 综合

博士点数 : 93 个

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始建于1924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 ”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本科生毕业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现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浮山校区三个校区,崂山校区位于松岭路238号,鱼山校区位于鱼山路5号,浮山校区位于香港东路23号。学校代码为10423,网址为www.ouc.edu.cn。

二、招生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等进行民主监督,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等。

2.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科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三、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

1.中国海洋大学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学校往年计划等因素编报分省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2. 学校预留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同分考生的录取。

3. 外语语种要求:对参与普通类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建议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以外的考生谨慎报考。对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语种要求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查看《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招生体检标准》。

5.性别要求: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2.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安排。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学校将根据各省市生源质量,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一般在不超过120%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征集志愿考生。

4.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

(1)对本科普通批次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自主招生、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

(2)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市,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3)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的专业录取排序规则:理工类按数学、综合科目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按照语文、综合科目成绩高低排序;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遵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提供的排序分进行专业录取。

5.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 B,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B1合格”,同一专业志愿内考生专业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

6.学校按大类招生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各大类所包含的专业以及专业分流方式如下:

(1)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两个专业;新生入学后前两个学期主要从事学科基础层面和专业导航课程的学习,第三学期参照学生的专业兴趣按照以上两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分专业培养。

(2)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新生入学后在一二年级修学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程和数学类核心课程,从三年级选择专业方向并分专业方向学习。

(3)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两个专业,新生入学后在一年级实行新闻传播学科通才培养,从二年级开始按照自愿选择原则分为新闻学和网络与新媒体两个本科专业培养。

7.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科学专业(专业代码:070701H,中国海洋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专业(专业代码:030101H,中国海洋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换专业。

8.学校自主招生、山东省综合评价试点招生、音乐表演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港澳台侨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执行。

9.学校在管理学院设立“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课程班” 、在经济学院设立“CFA(注册金融分析师)实验班”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从当年新生中选拔学生,和国内外著名教育科研机构联合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10.录取结果等信息将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校园网公布。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五、收费与奖助

1.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学生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正常完成本科学业所交纳的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总额不高于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总额。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学校有一整套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和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勤、减、免”为主的奖助体系,确保不让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1.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网址:http://bkzs.ouc.edu.cn/;E-mail:ouczsb@ouc.edu.cn

2. 监察处联系方式

电话:0532-66782733 E-mail: jiancha@ouc.edu.cn

七、其他

1.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按照“学业警示”制度和“延长学习年限”制度,学校平均每学年向学生发出学业警示通知书约1000份,平均每学年批准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约200份。平均每届本科生四年毕业率约为90%,最终毕业率约为95%。

3.本章程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http://www2.ouc.edu.cn/zsb/zsb/Article_List.asp?ClassID=34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开展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为190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我校自主招生分为A、B、C三个专业类别,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各类别所包含的专业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要求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获得省赛区复赛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 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获铜奖(含)以上奖励;

  3。 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4。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奖励;

  5。 参加英语类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外语学习、外国语言文学研究、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仅符合本项报名条件的考生,只允许报考C类专业);

  6。 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或参加海洋知识学习和涉海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1日后登陆试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材料。

  2。考生所在中学应为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提供真实性证明,包括高中阶段课程学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获奖证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并按教育部要求严格做好校内公示工作。

  3。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等第三方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包括推荐人简历及其了解考生过程的说明。

  4。报名截止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17:00,接收纸质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4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5。上传系统并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并邮寄。

  (2)获奖证明(考生本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须将获奖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邮寄时提交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个人申请。个人申请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

  (4)第三方推荐材料。(非必需,如有,邮寄时请单独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字)。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A4纸左上角装订,将申请表作为封面,不需另作封面),用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我办。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100,收件人:高辉(收件人请务必填写),电话0532-66782426,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字样。所寄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报名审查及测试办法

  1。确定测试资格

  对于考生提供的各项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查,并在测试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学校将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阳光高考网站公布。

  2。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为面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测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拟定于2018年6月16-17日进行自主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及所在中学。

  4。公布测试结果

  学校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研究确定各类合格分数线及上线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两倍,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阳光高考网站公开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在生源地高招录取志愿填报时,按特殊类型批次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录取条件

  我校对达到下列条件的入围考生将予以录取: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以阳光高考网站公示获奖名单为准),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2)上海和浙江的考生投档成绩超过所在省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且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除上海、浙江外,其他省市考生投档成绩超过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分数线下3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3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以内,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4B1合格”。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录取专业安排

  入围考生需参照我校在生源地当年的招生计划,选择测试合格类别中包含的专业,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取消其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选考科目、填报的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等安排录取专业。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专家名单、考场安排和面试顺序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相关公示平台网址如下: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eb.ouc.edu.cn/bkzs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4。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其它

  1。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如有冒名进行以上活动者,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eb.ouc.edu.cn/bkzs;

  E-mail:ouczsb@ouc.edu.cn

  附表: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分类表


  注: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2。 A类专业中除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5个专业文理兼收外,其余专业均只招收理工类;B类专业均只招收理工类;C类专业均文理兼收。

  3。浙江、上海考生需选择与自己选考科目要求相匹配的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0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学校将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报名条件并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测试。

  (一)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或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广州市广外附设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等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成绩总排名不低于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人数的前10%,且高中阶段曾在地市以上(含地市)级外语演讲比赛中获奖者。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学生个人用表》;

  2、考生所在中学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中学推荐用表》,将《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中学推荐用表》与考生高中三年历次期中和期末考试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须经学校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封口加印,连同《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学生个人用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于2010年1月20日前,寄至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邮编:266100),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对于报送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保送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中学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保送生的资格。

  所寄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恕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及时通知中学及考生本人。

  2、测试

  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英语;面试采取回答既定题目和即兴回答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社会责任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

  测试时间、测试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于2010年1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本人。

  3、公示

  我校将依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并按照参加我校测试的测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4、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按教育部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所在中学。

  四、专业安排

  保送生可选报的专业原则上是我校2010年招生的专业。学校将根据保送生测试成绩、个人特长及专业志愿等情况,确定保送生的录取专业。竞赛获奖学生原则上录取到与获奖科目相关的专业,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各专业。

  五、监督

  我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2-66782733)。

  六、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2.ouc.edu.cn/zsb/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

 

中国海洋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重点高校之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我校2010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及要求

  1、器乐类20人:

  包括:各种西洋管弦乐器(弦乐、铜管、木管和打击乐等),民族乐器(拉弦、弹拨、吹管和打击乐等),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等。

  2、舞蹈类8人:

  包括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舞感优良,擅长表演。

  3、声乐6人:

  包括美声和民族唱法。要求:具有一定音乐理论基础,五官端正,气质良好,音色纯正,富有艺术表现力,能够担任独唱表演。

  4、主持人4人(男女各2人):

  要求:音色纯正,有过正音训练经历,普通话标准,语速有控制力,五官端正,擅长表演;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

  招生总计划为38人。各项目实际录取人数,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生源情况研究决定;个别项目如无合适考生,则不招生。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报名条件,品学兼优,在各类考试中无作弊、违纪记录;

  2、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预计高考总分能超过当地重点本科线;

  3、具有突出的艺术特长且符合我校招生项目及要求;

  (二)专业报名条件:

  1、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则考生须参加测试并达到最高级方可报名;

  2、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测试,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获得全国业余考级最高级;

  (2)高中阶段曾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专业比赛中获奖;

  (3)参加北京大学艺术周,获得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证书,或参加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获得一级以上(含一级)证书。

  三、报名办法

  请考生于2月28日前将报名材料寄至: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邮编:266100),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2、报名条件中第2条所述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学生个人文艺作品的音像资料(VCD或DVD)。

  音像资料制作要求:考生可自选两首不同风格特点的作品,限时20分钟。器乐类考生不得使用伴奏,声乐类考生可使用钢琴伴奏。节目开始时,请表演者报出所在省份、中学、本人姓名及表演节目、曲名。音像资料要求考生表演时同期录制,画面清晰、完整、连贯,不得剪接或做其它技术处理。请在音像资料封面上注明:特长项目、姓名、省份、学校、文科或理科及联系电话号码。光盘内容有作假行为者,将取消选拔资格。

  各种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恕不退还。

  四、选拔办法

  我校将采取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报名资料(尤其是音像资料)的办法,对考生的艺术素质和表演水平进行评定。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艺术特长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学校的需求等情况,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2010年中国海洋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页上公布,并通知考生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其它后续事宜。

  五、录取办法

  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艺术特长生,须经教育部集中公示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重点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予以录取。个别艺术水平突出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六、其它

  1、我校在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将结合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音像资料进行严格复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被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须严格遵守我校关于艺术特长生的各项管理规定。

  3、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

  七、联系办法

  1、咨询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 E-mail:ouczsb@ouc.edu.cn

  联系人: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刘老师 王老师

  2、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非工作日及寒假期间(1月23日至3月2日)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点击下载文件)

  中国海洋大学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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