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北京

重点学科 : 2 个

类别 : 财经

硕士点数 : 39 个

隶属 : 财经

博士点数 : 15 个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章程(2019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我校招生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商务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注册及办学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学校代码为10036。英文译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Business and Economics(简称UIBE)。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凭借鲜明的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和成人教育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

第五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1953至1999年,由原国家外经贸部管辖。2000年6月,原中国金融学院与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归教育部主管。2010年12月,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本科招生工作实行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决策、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的三级管理模式。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处理学校本科招生中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章,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 向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有关事项,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3.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 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5. 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6. 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复查等工作;

8. 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执行情况、学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国家政策要求及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除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是高中阶段学习非英语语种的新生入校后,学校不单独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开设英语课程,要求该类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应取得的英语学分,并达到学校对学生在其他方面的英语学习和技能要求。

第十四条 投档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市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浙江、内蒙古等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高考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录取经济管理类、理学和工学专业依次优先考虑数学单科成绩高、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文学类和法学类专业依次优先考虑英语单科成绩高、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就是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第十八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在非平行投档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须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投档省份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方能享受我校相应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浙江和上海考生须满足我校2019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予以参考。

第二十二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转专业政策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一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按实际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2019年学费为外国语言类本科生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其他专业本科生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学校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男生宿舍住宿费一般每学年750元,女生宿舍住宿费一般每学年9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获奖面最高可达45%,奖学金额度最高可达18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助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年。除此之外,学校还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内设立了各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各个学院和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第二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uibe.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信息公开网址:zhaosheng.uib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4492178

纪检监察电话:(010)64492163

申诉邮箱:jc@uibe.edu.cn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zhaosheng.uibe.edu.cn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复合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中的报名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测试划线、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理想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优良,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同时能提供高中阶段相应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

  2、高中阶段参加权威性全国中学生英语、作文比赛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者,同时能提供高中阶段相应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

  3、在数理或外语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特殊培养潜质,并能提供充分证明材料者。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招生人数控制在105人以内。

  四、招生专业及优惠政策

  1、招生专业

  我校部分特色专业(具体见表1):

  表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


  2、优惠政策

  经我校考核认定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高考录取到自主招生认定专业时可享受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30分的优惠,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最低控制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上海和浙江考生,须满足我校2018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浙江和上海考生优惠分数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办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准。

  五、报名方式

  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邮寄纸质材料。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并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课程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理想信念、成长体会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

  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推荐信等其他能证明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由专家个人提供的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由所在中学、社会团体等单位提供的推荐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材料须直接邮寄到我校,不能交由考生本人随申请材料邮寄。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3月31日  

  2、邮寄纸质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考生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个人申请报告、获奖证书、成绩证明等报名系统中上传资料的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身份证复印件外,递交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中学公章,装订成册(A4标准),于2018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考生请自行将材料备份,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初审结果、考核通知、签约结果等信息。

  六、考核办法与签约方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学生进入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环节,考生可以在2018年4月30日后登陆报名系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测试:学校将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6月10日,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察相应学科特长(数学、物理学科特长考察数理逻辑;语言特长考察语言能力),面试考察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及学科特长、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知识运用等方面的能力,综合评定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整个考核环节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择优提出入选资格名单,原则上入选资格人数为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5倍左右。入选资格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

  4、公示:入选资格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du.cn)进行公示,之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七、录取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学校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信息公开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制度,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以及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三级信息公开,我校自主招生信息公示时间和网址如下:

  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时间为4月30日,公示网址为:zhaosheng.uibe.edu.cn;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6月22日,公示网址为:zhaosheng.uibe.edu.cn;

  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30日,公示网址为:zhaosheng.uibe.edu.cn。

  九、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2日至3月31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日期 2018年3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初审结果查询 2018年4月30日之后

  4、测试时间 2018年6月10日

  十、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审核标准、工作程序、签约名单以及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2、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大家予以监督。

  3、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 电话:010-64492163)。

  4、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5、对在推荐自主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自主招生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十一、咨询方式

  如果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微信公众号:GoToUIBE

  十二、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非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我校2010年继续招收保送生。在教育部公示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范围内,选拔品学兼优,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的拔尖人才。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备保送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含教育部规定的17所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17所外国语学校的具备保送资格的学生,请参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报名)。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保送生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者请登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8 日-12月4 日。

  2、邮寄报名材料。申请者用A4纸打印网上提交的申请人用表,同时从报名系统内下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非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用表、推荐人用表)。于2009年12月 10日前用特快专递将所有申请表、个人陈述、一寸照片2张以及成绩单原件等要求的申请材料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非外语类保送生材料”字样。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对外经贸大学,初审结果,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信息。

  三、考核录取:

  1、材料初审。招办组织专家教授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09年12月21日后在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内公布。

  2、考核方式。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于2010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举行的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

  3、录取原则:笔试和面试分别划线,合格的学生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考虑的优先因素包括:A、数学、物理奥赛获奖者优先;B、获得两种以上保送资格的优先;C、外语水平有突出优势的优先;D、有文艺或体育特长的优先。

  4、资格确定。所有申请保送资格考生将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的具有2010年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名单为准。

  5、专业确定将结合文化测试成绩、学生申请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学生获奖学科、级别、名次、数量及平时学习成绩、社会工作等情况。

  6、公示及录取手续。初选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录取名单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并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审批。入学通知书将在高考之前发放。

  四、监督机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要取消其学籍。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

  五、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文艺团体建设、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动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我校决定于2010年继续在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收对象: 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名额:拟在全国招收15--20名。

  三、招收专业方向:

  1、舞蹈类:包括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和现代舞。要求男生身高在172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2cm以上;协调性好,受过五年以上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具备良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民族舞优先。

  2、声乐类:美声和民族唱法。要求有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须具有独唱水平。民族唱法优先。

  3、器乐类(包括管弦乐类):

  (1)重点招收:古筝、二胡、琵琶、唢呐、笙。

  (2)一般招收:小号、长号、西方打击乐、次中音、贝司、竹笛、中阮、大阮、中胡、高胡、民族打击乐、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圆号、扬琴、钢琴等。

  4、戏剧类:包括话剧、京剧、地方戏剧、曲艺等。要求接受过五年以上的曲艺专业训练,舞台演出经验丰富,优先考虑擅长多种曲艺表演者。京剧和曲艺优先。

  5、节目主持:要求气质形象好,有大型文艺晚会、活动或电视台播音主持经验,普通话流利,口齿清晰,有关于节目主持的获奖经历和证书。女生身高在165cm以上,男生身高在175cm以上。

  说明:只能报考一个艺术特长项目。如果同时具有多种艺术特长者优先考虑。以上项目认定人数视我校需要、测试成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某些招生项目的考生水平达不到要求,学校则放弃招收该项目学生。器乐类项目复试考生需自备乐器。

  四、报考条件:

  1、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估计自己的高考成绩(实考分)接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的高三应届毕业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2010年招生专业要求。我校在各省历年的录取分数线请到招生网查询(zhaosheng.uibe.edu.cn)。

  2、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一般应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没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应当有参加省市级比赛或表演的经历。

  3、若报考等级测试与报名时间冲突可预先报名,待复试报到时出示等级证书原件即可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特别注意: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同学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13日。

  2、邮寄报名材料:将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打印并填写完整、盖章齐全)和所获最高等级的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在2009年12月1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对外经贸大学,初审结果,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表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查核实,由评委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大约在2009年1月下旬。初审结果可以在2010年1月8日后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请家长、考生上网查看,我校不再通知。对于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我校也不再通知本人。

  2、进入复试的考生经过复试后,由评委和招生办公室共同确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函》。

  3、收到《确认函》的特长生,参加2010年全国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艺术特长极其优秀的考生,录取时最低可降至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具体降分分数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函》中认定的为准。若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基础上加10分安排相应或相近专业。如教育部有新的政策规定,我校将予以执行。

  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在当地省市有招生的专业学习。

  5、在校期间必须无条件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体,遵守学生艺术团体的规定。

  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3日

  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8日(请将推荐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0年1月8日后

  复试时间: 2010年1月下旬。

  八、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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