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山西

重点学科 : 5 个

类别 : 师范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师范

博士点数 : 0 个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录取规则
(一)2014年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4014人、面向湖南省招收专科生120人,各专业招生人数见《湘南学院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投档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时间和录取批次等依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艺特长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合格,按照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学校使用英语语种组织教学,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条件应符合《全国高考体检指导意见》之规定;填报护理学、旅游管理和音乐表演专业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身高限制。
(四)专业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①湖南省的考生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专业分数线和文化分数线,按投档成绩排序拟录;②对我校组织了专业校考的省份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③没有举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广东省录取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排序拟录。2、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上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一定比例投档后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排序拟录;湖南省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拟录。3、其他类专业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排序拟录。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往低分排序拟录,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再进行拟录,将专业未定的考生(未能录取到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往低分按专业进行排序拟录,依此类推对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进行拟录,最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直到录取额满,对成绩低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中外合作办学预防医学专业录取要求:本专业为教育部批准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湘南学院与英国伍斯特大学联合举办,学制5年。本专业为单列计划单独划线,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①湖南省考生: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排序。②湖南省外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证】;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教育部、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操作。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操作。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办理,考生可以电话咨询0735—2653201、2653037.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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