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认真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十四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五条 学校2013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我校维护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利益。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
(3)在计划数有限的情况下,对于同等分数、同等志愿条件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受奖励者。
第十八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条 除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英语、涉外旅游等专业身高要求男1.7m,女1.6m以上外,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第四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
专业名称
学费(元)
财务管理
4000
物联网工程
50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45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000
地球化学
4000
建筑学
4000
地球物理学
3800
教育技术学
45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00
金属材料工程
45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800
勘查技术与工程
4500
电子信息工程
4000
旅游管理
35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000
社会工作
40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500
石油工程
45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000
市场营销
4500
工程管理
4500
通信工程
4800
工程力学
4000
土木工程
4000
工商管理
45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500
工业设计
4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行政管理
40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500
应用化学
4000
化学
3800
应用物理学
28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500
英语
4000
环境工程
4500
油气储运工程
4500
会计学
4500
资源勘查工程
45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500
自动化
48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800
人力资源管理
4000
环境设计(艺术类)
9000
能源化学工程
5000
音乐表演(艺术类)
9000
汉语言文学
4500
舞蹈编导(艺术类)
9000
车辆工程
5500
俄语
4500
公共事业管理
5000
海洋油气工程
5500
经济学
*
能源与动力工程
5000
地质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
4000
软件工程 第1、2学年6000元/学年·生 第3、4学年14000元/学年·生
注:1、东北石油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收的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6000元/学年·生。
2、学费为“*”的专业,学费标准按省级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大庆石油学院国家级重点学科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油气井工程
油气田开发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大庆石油学院“十一五”期间 省级重点学科
石油化学与化工技术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化工过程机械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
化学工艺
矿产普查与勘探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油气井工程
油气田开发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油气信息与控制工程
油气田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