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江苏

重点学科 : 4 个

类别 : 综合

硕士点数 : 312 个

隶属 : 综合

博士点数 : 192 个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录取。

2、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方法:

(1)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3)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排序。对于同分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4)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5)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按150分制折算),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4、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150分制折算),艺术设计学专业还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150分制折算)。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全国前20名的考生,进档后给予文化成绩加20分的优惠。

(2)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150分制折算)。按院校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150分制折算)。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自主选拔录取、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录取方法:

(1)考生根据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在所在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所在省份未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我校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同时,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须选择其参加我校测试时所报考学院(部)的专业(或大类);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须选择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或大类)。

(2)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录取时按其参加我校测试时所报考学院(部)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优录政策1: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控制线,即予以录取。

优录政策2:高考成绩在我校投档线下15分以内且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控制线,即予以录取。

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投档的平行志愿省份,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份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即1:1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3)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录取时享受所报专业(或大类)对应的优录政策:

优录政策1: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控制线,即予以录取。

优录政策2:高考成绩在我校投档线下25分以内且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控制线,即予以录取。

实行农村自主选拔录取提前投档的平行志愿省份,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份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即1:1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4)国家试点学院考生须将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理工类控制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即可录取到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

6、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我校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

图片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