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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
⑴ 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对外汉语、英语(商务)、日语、物流管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机械电子工程等专业为4800元/年·人;
⑵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强化)、电子商务专业为4600元/年·人;
⑶ 化学工程与工艺、印刷工程等专业为4000元/年·人;
⑷ 应用化学、轻化工程等专业为3800元/年·人;
⑸ 艺术类普通本科各专业为10000元/年·人;
⑹ 其余普通本科专业为4200元/年·人。
2、高职专科
⑴ 理工、文史类专业为5000元/年·人;
⑵ 艺术类专业为8000元/年·人。
(二) 各专业学生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均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执行。
(三)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招生录取规则
㈠、普通文、理科专业
1、调档比例:招生计划在50人(含50人)以下按120%调档;招生计划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按110%调档;招生计划在100人以上按105%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两条规定:
⑴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营养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三个本科专业及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两个高职专科专业不予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⑵ 鉴于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两个高职专科专业的特殊性,建议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应为: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且五官端正。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原则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5分。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者、理工类考生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
㈡、艺术类专业
1、录取原则
⑴德、智、体全面考核;
⑵我校艺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空中乘务(空中乘务方向)”、“空中乘务(空中保安方向)”专业除外]在辽宁省只录取参加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在辽宁省外原则上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空中乘务(空中乘务方向)”、“空中乘务(空中保安方向)”专业在河南省、江西省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其他省份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⑶ 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① 对于文化课成绩超过其所在省文理类普通本科控制线且在所报考专业考生中文化课成绩位于前3名的考生,其专业课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
② 对于参加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且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位于全省前20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或外语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
③对于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艺术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除外]考试成绩位于其考试专业前5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或外语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考试成绩位于其所在省考试专业前省计划数名次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和外语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
⑷ 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考试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原则上均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一条规定: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3、本科录取办法
⑴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除外]的辽宁省考生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⑵报考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及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非辽宁省考生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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