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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大连工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饰品设计方向)等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普通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⑤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综合分 = 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课考试成绩

4、高职专科录取办法

⑴录取时划定文化课总成绩、专业课成绩、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总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⑵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①服装设计、服装设计(视觉营销方向)等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40%

②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总成绩×30%

③空中乘务(空中乘务方向)、空中乘务(空中保安方向)等专业:

综合分 =艺术专业课考试成绩

注:1、文化课总成绩为考生高考原始分数;

2、对个别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文化课总成绩按满分为750分折算。

七、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⑴ 国家奖学金;

⑵ 国家助学金;

⑶ 国家励志奖学金;

⑷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⑸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

⑹“索恩照明”奖学金;

⑺“爱心助学”奖学金;

⑻ 新生优秀入学成绩奖学金;

⑼ 希望工程—嘉里粮油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⑽ “太平洋产险”奖学金;

⑾ “双盛园集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⑿ “广域集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⒀ 全国部分企业在我校设立的其它社会奖学金等。

2、国家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此贷款面向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努力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和贷款银行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签署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助学贷款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年,还款期限可延至学生毕业后六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后按国家政策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

3、其它资助办法

勤工助学、临时性补助等。

八、招生业务职能部门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 0411—86323661、86323693

传 真: 0411—86323799

邮政编码: 116034

网 址: www.dlpu.edu.cn

九、本章程由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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