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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收费标准:(1)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专业每学年收费标准: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历史学、档案学、哲学学费3800元;外语各专业(其中俄语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培养学费)、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软件方向)、通信工程、环境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学费5200元;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民间艺术表演方向、导演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暂定15000元(最后按省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学费120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亚澳商学院各专业学费20000元(前两年),后两年(如不出国仍在我校就读)学费为22000元;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学费暂定26000元(最后按省物价局批准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4600元。(2)高职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学费7000元,其余高职专业每学年学费5000元。(3)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因各种原因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所修学分收费,多退少补。
3、实行奖学金制度,55%的学生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最高奖级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4、学生可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为在校期间国家财政全部贴息、毕业后贷款学生自付全息的无担保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6000元。该贷款的还款期限为正常大学毕业起6年内,如继续读研究生 或第二学士学位,可向银行申请展期。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其中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可在当年学校招收的高考本科新生中,经学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亦可在辽宁省内二批次以上本科录取、在籍的二年级本科生中,经学生自愿报名,省内联招联考按计划择优录取本科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方可办理申请赴国外学习。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我校调档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体育特长生、国防生按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录取,其他专业按高考总分录取,无相关科目要求;(2)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要求执行;(3)专业志愿录取按“分数清”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4)报考同专业投档分数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实际高考分数(不含加分等)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史、哲科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工科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管理学科类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语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合作办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5)江苏省文科选测科目政治、地理,理科选测科目化学、生物。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安排,同等条件下,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
5、联系电话:024-62202299网址:http://zs.lnu.edu.cn
6、艺术类、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说明
(1)艺术类录取原则
| 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 广告学(广告设计) |
辽宁省考生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按辽宁省2008年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广告学(视觉传播) |
| 广播电视编导 |
辽宁省考生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辽宁省2008年广播电视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辽宁大学2008年艺术类校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节目主持方向) |
辽宁省考生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按辽宁省2008年广播电视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按辽宁大学2008年艺术类校考播音与主持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 |
辽宁省考生参加辽宁大学2008年艺术类校考广播电视编导(数码影视制作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者,按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从高到低录取。 |
| 摄影 |
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须参加辽宁大学校考摄影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所在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从高到低录取。 |
| 高职主持与播音 |
参加辽宁省2008年广播电视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高考成绩(含数学分,省控制线上)从高到低录取。 |
| 高职电视节目制作 |
参加辽宁省2008年广播电视艺术类任一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高考成绩(含数学分,省控制线上)从高到低录取。 |
| 高职电视节目制作(摄像方向) |
参加辽宁省2008年广播电视艺术类或美术类任一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专业考试合格者按高考成绩(含数学分,省控制线上)从高到低录取。 |
| 表演(影视表演方向) |
辽宁省考生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辽宁省2008年戏剧影视艺术类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辽宁大学2008年校考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方向) |
辽宁省考生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辽宁大学2008年校考民间艺术表演专业校考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辽宁大学2008年校考民间艺术表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表演(导演方向) |
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70%,按辽宁省2008年戏剧影视艺术类导演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戏剧影视文学 |
辽宁省2008年戏剧影视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者,按高考成绩(含数学分,达到辽宁省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 80%)从高到低录取。 |
(2)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育专项测试: 2008年3月26日,学校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的考生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异,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2008年7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
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达标,并在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分数线的60%,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相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区的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择优录取。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辽宁省考生需通过辽宁省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