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
|
|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
 |
院校性质:中央与安徽省重点建设,以安徽省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师范院校。 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关科目的分数线,相关科目单科成绩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相关专业录取要求:(1)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数学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3)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其他专业根据当年生源情况决定是否提出单科成绩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计算机自动进行调整。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报考体育类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无残疾. 5、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6、外语类、法学类、音乐表演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9、已通过我院专业测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外语考试须为英语语种。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邮政编码:235000 电话:0561-3802146 3803276 电子邮件:ZSBLIUSHIPING@126.COM 网址:www.hbcnc.edu.cn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实施阳光工程的具体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特制订我院实施阳光工程的具体方案: 一、实施阳光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建立我院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1、录取前:我院在招生简章、校园网及各省报考指导书上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入选考生名单及招生条件、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并接受考生咨询; 2、录取后:考生可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公布分省分专业统考录取人数及录取平均分数线,若发生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将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给予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通报。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我院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卷,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05613803252 网址:http://www.hbcnc.edu.cn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