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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08年“专转本”招生章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08年“专转本”招生章程

  为适应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和经济发展对本科层次人才的需要,充分调动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今年招收“专转本”学生60人。为做好“专转本”学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特制订本办班章程。
  
  一、工作原则
  
  “专转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二、选拔范围
  
  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在籍学生,经考核选拔转入我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
  
  报考我校的专科学生应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4)按照《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专业计划表(按报考类别排列)》中“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填报我校招收本科专业。
  
  三、考试、选拔和转入程序
  
  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申请“专转本”的学生均须按规定时间与规定科目参加全省统一选拔考试。“专转本”选拔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5月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园网主页”上公布。
  
  3、对未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专业要求报考者的,我校不予录取。
  
  四、学籍和教学管理
  
  1、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安排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就读。
  
  2、正式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应于新学年开学时按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3、“专转本”学生应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等各项应缴费用。其转入本科后的学费与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见附表)。
  
  4、“专转本”学生的学籍管理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专转本”学生选拔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5、“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专转本)XX专业X年制本科学习”,学制按本科设置的学习年限填写,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五、其它
  
  1、“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2、凡经核实在“专转本”推荐选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所转学生在本科继续学习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3、“专转本”学生一经转入、报到注册后,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本科生相同的各项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811073
  
  咨询地址:南京中医药大学行政楼210
  
  南京中医药大学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08年“专转本”招收计划一览表

院校

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考类别

招生人数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学费标准(/

1813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史类

30

6201 财政金融类、6202 财务会计类、6203 经济贸易类、6204 市场营销类、6205 工商管理类、6601 语言文化类、6901 法律实务类、

13000

03

理工类

30

13000

02

护理学

文史类

15

6301 临床医学类

6302 护理类

6304 医学技术类

13000

04

理工类

15

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