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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开大学2008年内地招收本科生招生章程
香港公开大学2008年内地招收本科生招生章程
  香港公开大学2008年内地招收本科生招生章程
  香港公开大学简介
  香港公开大学(The Ope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是由香港政府于1989年创立的一所新型公立大学,是香港政府准许颁授学位的高等院校之一(香港特区所有公立高等院校见以下香港特区政府网页http://sc.info.gov.hk/ TuniS/www.gov.hk/tc/about/govdirectory/govwebsite/#p8)。校长梁智仁教授是国际著名的骨外科专家,也是中国科学院院士、美国高等教育评审局国际委员会成员,以及高等教育质素保证组织国际网络成员。
  香港公开大学下设四个教学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院、李兆基商业管理学院、教育及语文学院、科技学院,主要提供不同程度的学位课程,包括博士、硕士、学士、副学士等各类课程。另设有一所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主要提供各类专业培训证书等非学位课程。
  大学早期着重提供远程教育,其后根据社会的需求和政府的规划要求,于2001年开办第一个全日制面授课程。目前在本校修读非全日制课程学生约14,000人,修读全日制本科课程的人数约为3,000人。本校2007/2008学年全日制面授学士学位课程已增至20多个,并从2007年起参加香港教资会辖下大学入学联合招生计划,招收本地中学毕业生。
  大学校舍位于九龙何文田,设有图书馆、演讲厅、导修课室、语言学习室、多媒体实验室、电脑和科学实验室、自修室、餐厅等等。此外,本校还设有两个教学中心,分别是设于香港上环信德中心的港岛教学中心和何文田广场教学中心,设有多个设备先进的演讲厅、 电脑中心和导修课室。大学年前进行扩建,新翼校舍楼高十二层,设有两个演讲厅、三十多个课室及电脑和语言实验室等,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预计于今年年底前落成。
  本校设立了电子图书馆及网上学习系统。电子图书馆藏有丰富的数据库、全文电子期刊、电子书籍等,可供同学24小时使用。网上学习系统则提供电子平台,方便同学使用多媒体教材以及与老师和其它同学沟通、交流。(学校网址:www.ouhk.edu.hk)
  根据教育部与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见如下网页: http://sc.edb.gov.hk/gb/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2491&langno=2),香港公开大学的学位已获教育部的认可。 2005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公开大学可以从2005/2006学年开始在教育部规定的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本校继2007学年在内地第一次正式招生后,2008学年将继续按照内地高校招生的程序和办法招收内地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招生计划
  香港公开大学将于2008年在教育部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招收全日制本科生,地点包括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天津、辽宁、广西、陕西、河南、河北、海南、江西、云南、贵州、黑龙江、吉林、山西、安徽。本校将根据各有关省市考生报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各地招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报考香港公开大学的考生,其外语考试语种必须是英语。
  招生对象
  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线且面试成绩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
  香港公开大学2008年招收内地应届高中毕业生,有关专业及院系请参阅相关课程简介。
  录取工作
  香港公开大学依循全国高校录取办法,原则上按照本校在教育部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投放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调档录取。
  本校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英语水平以及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荣誉学士学位课程
  凡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获得录取入学的内地应届高中毕业生,进入本校后必须修读为期四年的课程方可达到荣誉学士学位课程的毕业要求,其学历为大学本科,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入学申请
  详情请浏览下列网址:
  http://www.ouhk.edu.hk/mainland_ftp
  入学申请截止日期:2008年5月31日。可在网上办理入学申请,或下载申请表格,填妥后寄交香港公开大学深圳代表处,地址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31楼
  公大遥距顾问(深圳)有限公司(邮编:518031)
  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
  住宿费**
  生活费
  四年全部学费
  港币180,350元-
  236,480元
  约港币
  30,000-36,000元/年
  (只供参考)
  约港币
  40,000元/年
  (只供参考)
  *内地学生报读香港公开大学全日制学位课程学费与香港本地学生收费标准一致
  **大学不设宿舍,将为来港就读的内地学生安排第一年的校外住宿,学生须自行安排第二年及以后住宿。
  凡获得录取入学并且决定接受录取的学生,须在本校规定时间之前交纳规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新生若不按指定的时间缴付费用,视作放弃录取论处;不依照指定日期缴付学费余额及到校注册入学,或于注册入学后退学者,视作放弃录取或放弃学籍处理。所有费用一经缴付,概不退还,也不得转让。
  入境签证
  赴港就读学生,需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入境条列的规定申请学生签证。本校将会为获录取入学的全日制新生提供签证担保,并协助其将申请递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申请及邮递签证所需费用由学生自理。申请约需四至六个星期办理。学生取得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签证后,须自行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赴港通行证。
  填写入学申请
  2008-2009年度全日制学位课程入学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