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六:报考军队院校是否影响报考地方院校?
答: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文件规定,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进行。对虽报考军队院校,但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顺序录取。因此,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未被军队院校录取者并不影响在其后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
问题七:军队院校对毕业生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答: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实行计划分配、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
各类毕业学员必须按照专业和培养目标进行分配。
培养院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适当选留适合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毕业生。
毕业学员除培养目标为机关业务的以外,不直接分配到机关工作。
入学手续不全,以及在军事、政治、身体、学业等方面不符合培养目标的学员,不得予以定职定级,不得向部队分配,接收单位不得下达干部任职、授衔(职级)命令。
问题八: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一般从事哪些工作?
答:军队院校毕业的学员根据专业对口分配的原则,到部队后一般从事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以便于学以致用。从总体情况说,指挥类院校毕业的学员,一般应到基层部队排长或相当于排长的位置上见习,见习期满后,即可任命相应的职务;专业技术类别的毕业生,一般应到相应的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问题九:哪些学员分配后将被授予军衔?哪些学员将被任命为文职干部?
毕业学员在见习期满后是任命为现役军官还是文职干部,主要取决于所分配到单位的性质和从事的工作岗位。其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文职范围的,就任命为文职干部。在一般情况下,分配到基层部队工作的基本上都被任命为现役军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大部分都将被任命为文职干部。
问题十:正式填报报考军校的志愿后是否允许调整志愿?
答: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普通高(中)等学校招生志愿,考生正式填写后,不得调整。报考军队院校亦执行这一规定。
问题十一:怎样填写报考军队院校的志愿?
答: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的名称和专业。
问题十二:军队院校的学员是否享受寒假和暑假待遇?
答:军队院校的学员,每学年放寒假和暑假各一次,两个假期的总时间不超过6周(含往返途中的时间)。每学年按学员标准报销1次往返车(船)费。
问题十三: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能否再被其他院校录取?
答:按照国家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材料等均应全部及时移交录取院校,因此,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可能再被地方院校录取。地方院校也不得再行录取。A15b首席记者辛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