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明) 在西安买房落户后报名准备参加高考,却被认定属“高考移民”,取消在陕参加高考的资格,12名原籍河南、四川的学生及其家长,将教育部门告上法庭。一审败诉后,10名河南籍考生提出回原籍考试。
高筠一家原籍在河南南阳,她父母都在当地的油田工作。2006年,在西安北郊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后,全家迁往西安。高筠母亲曲女士说,当时咨询了有关部门得知,在西安买房落户,孩子也能跟着过来参加高考。然而,今年高考报名时,却接到了孩子不能参加高考的通知。据悉,在西安市,像这样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共有88名。
事实上,同样来自河南、在西安买房落户的考生李瑶(化名),2007年在西安参加了高考,只是对录取学校不满意,选择了复读。然而,今年报名时却遭到拒绝。于是,12名相同遭遇的考生将西安市招生办等3家教育部门起诉到灞桥区法院。
5月15日在法庭上,围绕孩子们是否符合西安市的相关高招政策,原告、被告双方展开辩论。
双方辩论的焦点围绕着陕招办[2007]28号文件中规定,“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西安市灞桥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代理人辩称,西安市高考报名文件的规定只限于“军转安置、工作调动、再婚或原籍在西安”四种情况,不包含因买房或买户口等其他原因迁入者。“非正常落户、12名考生及家长均未在西安入住、无西安学籍……”3家被告单位均提交了自己的意见,认定12名学生属“典型的高考移民”。庭审后,12名考生的有关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5月30日,一审败诉的10位考生又上诉至西安市中院。与此同时,家长们提出了让考生回原籍参加高考的想法。对此,灞桥区法院与灞桥区招办、西安市招办、省招办和省教育厅协调此事。随后,省招办紧急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提出申请,请求10名考生返回原籍参加高考。6月2日,在教育部的协调下,河南省招办同意接受了10名学生回原籍考试的请求。目前,10位考生已经回原籍报名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