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中,江苏高考方案经历了4次变化,用了5个方案,老师们好不容易搞出些名堂,摸索出一些经验,学生们也逐渐适应了这个方案,但第二年就又变了。从1999年到2008年,历经了“3+2”、“3+1+1”、“3+大综合”、“3+小综合”、“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模式,每一次变动,都让老师和学生们感觉有些无所适从。(10月7日《现代快报》)
近年,对高考制度和模式进行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然而,江苏高考方案经历了4次变化,用了5个方案,则未免变化过于剧烈。而力图通过制度和模式的改变,来实现由“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嬗变的核心价值,其实都是在不触及当前高考制度根本弊病的前提下进行的“隔靴搔痒”,是换汤不换药的“政绩改革”。
高考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核心价值,应该是始终致力于维护公平正义和建立持久制度,而不是在方向和核心价值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以频繁变换诸如高考科目等外在形式上瞎折腾。这种翻云覆雨朝令夕改,不但让人无所适从,甚至因此损及考生利益,把考生当成改革的实验品。
改革应当力求人人都是受益者,尽管不能保证任何一项制度改革都能“人人受益” ,但至少应该保证最大多数人收益、 最小数人受损。而现在,江苏高考10年换5方案,学生难适应家长喊折腾,这种频繁的制度改革,不但没有实现“人人受益”,亦或说是保证最大多数人收益、最小数人受损,而已经沦为一个“人人受损”的制度改革。这种“摧残学生,玩弄老师,糟蹋家长”的高考制度改革,还有什么现实意义呢?
制度改革翻云覆雨朝令夕改变幻莫测无疑将会损及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我们应该对于类似“高考十年五方案”式的“改革”保持足够的警惕和反思。任何人都不应该成为轻佻轻率制度改革的实验品和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