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手续:
(1)、考生既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函购、面购,也可在报名时到考点面购报考材料。
(2)、报名时必须出示当地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
(3)、考生在收到报考材料后,必须逐项认真填写表中内容(学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由学校填写),填写报考志愿时请在指定位置正确填写专业代码,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4)、报名时须交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四张,将其中两张分别帖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4、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可在以上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报名、考试。
5、考试科目:(1)素描、(2)创意速写、(3)色彩(水粉)
6、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地区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B)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专业: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初试)时间为2007年3月3日---3月5日,3月6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为2007年3月7日。其它相关要求同上。
1、初试内容(面试):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及形体观察。
2.复试时间与科目:
(1)2007年3月7日上午:笔试与口试
(a)笔试:给一篇媒体广告策划案例,结合市场需求,运用全新的观点进行分析论述;
(b)口试:相互沟通的能力、协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2007年3月7日下午:创意速写。
(C)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专业: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3日---3月5日,考试时间为2007年3月7日。其它相关要求同上。
考试科目:(1)素描、(2)创作草图、(3)色彩(水粉)。
(D)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
1、报名方式:一律由考生本人在考点面报
2、报名时间:2007年1月17日-18日
3、报名手续:
(1)、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办函购、面购报考材料;
(2)、按要求逐项填写报名表、准考证(学校准考证号除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
(a)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及准考证;
(b)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同一底版)三张,并将其中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及准考证指定位置上;
(c)报名时必须出示当地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
(d)报名考试费:初、复试费。
4、初试:
(1)时间、地点:2007年1月19日—20日,在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进行;
(2)科目:
(a)量体:测定身高、三围尺寸、形体比例等(自备泳装);
(b)模特技巧:包括步态、造型、乐感等(女生自带高跟鞋)。
5、复试:
(1)时间、地点:2007年1月21日在北京服装学院进行;
(2)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口试或命题小品片段: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或即兴表演能力。
三、录取: 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1)本科艺术设计、摄影、动画、绘画及高职各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总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专业成绩查询:
请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zsjy.bict.edu.cn查询。
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前发给“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持此证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当地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规定:
一、学费:
1、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
2、人物形象设计(高职)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
3、影视动画(高职)每人每学年学费19000元。
二、复查:
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与国家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如专业复查考试与专业入学考试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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