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报 考 条 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会讲较好的普通话,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3、表演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广播电视编导、导演、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创意与管理)、媒体创意专业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1987年9月1日至1991年8月31日出生)。
舞蹈编导专业年龄限在18到26周岁(1981年9月1日至1989年8月31日出生)。
4、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5、华侨及港澳、台湾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进行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生);
⑵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三、报考办法及时间
1、各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兼收。考生应先在学校网上进行专业考试预报名(本校网页: (1)www.sta.edu.cn (2)www.sta.sh.cn),然后在各考点规定报名时间到报考点确认。无网上报名条件者,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报考点直接面报。 外地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髙招办了解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办法、时间与地点,以免延误参加当地要求的相应专业统考。凡各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时间在本院的考试之后,报考我校的考生也还必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本院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如当地不组织相应专业统考,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上海考生必须先在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然后到报名区、县高招办进行信息确认,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并进行报考艺术类院校报名。考生也应先在上海戏剧学院网上进行专业考试预报名,随后在我校2007年招生考试报名咨询会上确认专业考试报名信息。
2、2007年1月6日、7日(周六、周日)在华山路630号内举行2007年招生考试报名咨询。
3、报名手续:
(1)确认或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须清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要准确有效);
(2)交学历证明、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需交验)以及各省、市2007年文化考试高考报名号;
(3)每报一门专业需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除身份证外,考生所交其他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4、各专业报名费:专业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
5、考生报考同一个专业方向只能选择一个考点的报名考试,重复报考同一专业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重复报考的成绩即作废。
6、华侨及港澳、台湾考生报名办法:
华侨及港澳、台湾考生报考我校,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参加另外单独命题的统一高考。
华侨及港澳、台湾考生专业的报考,按本简章与内地考生同时进行,不单独组织报名与考试。报名时,需携带好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当场填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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