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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确把握志愿级差的适用条件
必须准确把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的适用条件。什么是其适用条件?就是志愿分数级差在什么范围内,在什么情况下,才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通常有以下10种:
(1)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在全国范围内均可接收二志愿考生。……
(2)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只在某地方按一定比例接收二志愿考生。……
(3)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只针对目标学校接收二志愿考生。……
(9)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对于“二视一”的考生,与其他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区别对待予以录取的办法。……
(10)未明确院校志愿分数级差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适用条件。……像这样志愿分数级差未明确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适用条件的,是否就是可在全国范围内均可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需要咨询相关高校才能确定。因为目前在高校招生录取这方面还没有明确“打官司”给予考生及家长这个“弱势群体”以“举证倒置”的“优惠”,.故应谨慎为宜。
(五)、准确把握志愿级差的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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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准确把握志愿级差的附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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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准确把握志愿级差的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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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准确把握志愿级差的核心内容
1、非第一志愿考生确定专业的两种方法
必须准确把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的核心内容(条件)。什么是其核心内容?在高校确定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后,即非第一志愿考生获得投档资格(进档)后,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如何确定,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其核心内容(条件)。一般分为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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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从形式上的分类
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从形式上看,也可分为以下6种:
(1)“一举两用的简明级差”。指的是高校规定的志愿级差既能作为可否进档的资格用,也可作为进档后确定专业的条件用。如云南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这样规定:“5、对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按其所填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提高20分后,依其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进档录取两不同的差别级差”。指的是高校规定的志愿级差仅作为能否进档的资格用,而确定专业的要求又有所不同。如重庆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这样规定:“第十二条 对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对低分段考生,将根据考生总分、专业志愿及单科成绩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专业。若专业计划已满或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凡高出我校调档线60分及以上的第二志愿进档考生,按比第一志愿的考生低20分的原则安排专业。其它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则按专业的缺额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不同投档区别对待的异同级差。” 指的是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不同的投档方式,其对应的志愿分数级差也有所不同。如西南科技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这样规定:“4 、学校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二视一’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 40 分的办法予以录取;对于其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 10 分的办法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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