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搜学网 >> 高考 >> 招生录取 >> 志愿填报 >> 志愿填报 >> 文章正文
2008年高考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常识百问百答
http://www.sooxue.com 2008-3-27 来源:张艺执

  95、问:什么是自主招生?
  
  答: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1号)精神,教育部于2003年4月发出通知,决定在22所高等学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创新、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根据创新人才选拔和专业培养需要,积极探索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自我约束,政府宏观指导、服务,社会有效监督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并作为“预留计划”的一部分在招生来源计划之外由试点学校及有关省级招办单独公布,并报教育部备案。
  
  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下一页  

点击查看更多高考新闻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搜学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责任编辑:xiaoqiong)
相关新闻
  • 甘肃省08年高考“非正常“现象迭出

  • 2009年江苏高考复读生考试不会扣分录取

  • 怎样度过你的大学生活

  • 落榜的八条出路

  • 我们一起过暑假

  • 考试通
    我来评两句 目前评论为 查看所有评论
    匿名发表 笔名:
    评论内容:
    焦点图片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课程推荐
    ·北京东方大学软件学院招生
    ·北京高等秘书学院2007招生
    ·北京黄埔大学2007年招生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
    ·战略管理信息化硕士学位班
    ·雅思精品课程
    ·单片机开发工程师
    频道推荐
    ·【高考】2008年全国各地高考试卷…
    ·2007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各学校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2007各地高考作文题目一览
    ·2007年高考试题及答案
    ·2007年军事院校报考指南
    ·最新高职高专院校名单
    ·最新普通本科院校名单
    ·高考专业目录及开设院校
    ·全国高校历年录取分数线
    缤纷校园
  • 没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