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重庆大学录取规则与兔子妈妈探讨
作者:姬广强 2017.05.05



兔子妈妈发表了题为《兔子妈妈:招生规则,一副多米诺骨牌》一文,从时间调剂节点、同分优先录取、有无专业级差多个维度,对重庆大学2014年内蒙古文科本科一批投档模拟出了至少九种不同的志愿录取结果。在这些模拟结果中,第四种是最接近真实录取结果的,我们具体来看一看并探讨总结重庆大学录取的基本原则。


我们先来看看投档情况和录取规则,内容节选自兔子妈妈文章原文:


重庆大学在生源地内蒙古计划招生10人,1:1计划最低分586,提档比例1:1.15,提档13人,提档最低分583。





重庆大学招生章程中的招生规则规定


3.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1-2、2-3、3-4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别为2分、1分、1分,其它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即:2、1、1、0(江苏、上海专业级差为1、1、1、0)。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专业志愿意向及缺额专业计划合理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按照“分数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4.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实际考分确定专业。


5.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语言和新闻类专业实行总分相当时,语文和英语成绩较好者优先录取;软件工程专业因需使用英文原版教材,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兔子妈妈第四种模拟结果





真实录取结果,分别截图自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1.nm.zsks.cn/query/pzlq14_zgf.jsp和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








具体录取专业是平行分(同分)为600的两位考生,先录取了仅报05经济学类专业的考生,另一位考生则录取了09法学专业。








然后,两位平行分591分的考生和588的考生如愿录取,接着我们重点看三位同为587的考生的录取结果,同样的先录取了仅报09法学专业的考生;








第二位587分的考生因法学录满,而第二专业06公共管理类还有一个名额,也被顺利录取;





第三位587分的考生因所报专业均已满,只能调剂,最终调剂到英语专业(关于调剂时间节点问题我们稍后再做讨论)。





还有两个名额,586分的考生因06公共管理类专业已满,按照分数清的原则,没有专业级差的情况下,应录取01广播电视学专业,但是却录取到了02英语专业,她比584分的考生高啊,还有就是她填了三次06公共管理类专业,是在强调专业意愿吗?我们看看前面的招生录取规则第五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会不会是因为584的考生是非英语语种,再仔细想想应当不是这个原因,这种情况下584分的考生更大的可能会退档,再看下面的待录取考生,但却如愿录取到了01广播电视学专业。








我们再看发现586分的这位同学外语成绩非常突出,而584分的这位同学则要逊色一些,这是在志愿满足率最大化的情况下做出的调整,与前面两组平行分(同分)情况下,先录取仅报一个专业的考生原则是一致的。


我们总结一下,重庆大学录取规则应该是这样的,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在内蒙古实行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原则,且没有专业级差,而且以志愿满足率最大化为原则。


最后讨论下调剂时间节点问题,究竟是先录取后调剂还是边录取边调剂呢,我倾向于前者,边录取边调剂在实际录取遇到的问题太多,在招生计划多,填报方式多样化的情况下(如填报一个或多个专业),这样的样本数据过于庞大,录取结果可能达成百上千种,甚至上万种录取组合,但保证志愿满足率最大化,即尽量使最多的考生录取到满意的专业,这是高校招生工作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重庆大学在内蒙招生10人,按1:1计划录取,按115%比例投档,四舍五入应提档12人,由于有两位平行分(同分)最低的考生,所以提档13人。对于进档考生,重庆大学规定按实考分,分数清(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有三位考生实考分最低,在前面的考生都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先按1:1计划录取前面十位考生,录取满额后,最后三名考生则无条件退档。我们姑且将实考分最低的三位考生考生定义为“候补考生”,只有按1:1计划录取,并且完成前十位考生的专业调剂后,如果发现前十位考生中因某种原因不能录取,如单科成绩过低、某专业身体条件不达标、外语语种限制等,就从候补考生中录取,这是候补考生录取的一种可能,不过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极低。候补考生录取的第二种可能是前十位考生中有不服从调剂的,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就相对大得多。候补考生录取的第三种可能是高校追加计划,有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这样规定,“我校预留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这种情况视各高校具体录取规则而定。还需要注意一点,投档与录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投档主要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向高校投递考生档案,高校对于投档比例有权做出规定,对于是否调整投档比例,是否追加计划等情况需要与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共同协商确定。而录取和退档的自主权在招生院校,省级招办只能对高校退档考生提出一些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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