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人事部和海关总署批准,南宁海关(部门代码:572)所有招录职位面试人员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由5:1调整为3:1,其他条件不变。 已报考南宁海关职位且通过资格审查和被退回申请补充资料的考生,请再次确定报考职位,如有调整请致电0771—5398879、5398880。 欢迎符合条件考生踊跃报名。 特此公告。
南 宁 海 关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