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题
法院判决书确认债务人应偿还20万元借款,债权人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果的情况下,日前当街拍卖法院判决书,这样的行为引发了广泛争议。2006年8月12日上午,福州市五一广场附近,一中年男子举着一个大的条幅,上面写着“拍卖判决书”,引来众多行人关注。这名潘姓男子告诉记者,他是受福建泉州某房地产公司委托“拍卖”判决书的。2002年9月,该房地产公司借款20万元给福州市某广告公司;2006年5月,房地产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6月30日,法院作出了要求广告公司10日内偿还借款的判决;8月5日,房地产公司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判决,但至今仍然没有得到清偿。该公司声称“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了”。
2006年9月,法院判决被告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颖65万元。10月,王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执行不下来。无奈之下,王颖只有手持“低价贱卖生效判决”的牌子,在街头叫嚷:“谁买判决书?值60多万,给40万您拿走。”她挥了挥手中的判决书说道:“还不如多少换点钱。我办不成的事,人家有关系的人说不定一点劲儿不费就能办成。他得利,我也受益。”
判决无法执行,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种情况:债务人有意回避,找不到人;被执行人有意转移财产,无执行标的;各种各样的行政干扰,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在作作祟;“一个电话”就能阻止执行;法院人手不够,执行不过来等。当事人纷纷“对这样的执行力度失去信心”,而且无一例外地“贱卖”债权,多数只“奢望”拿到一半“就知足了”。他们有的自己当街叫卖,有的在报上登出广告,有的请拍卖公司代劳。
请运用你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和社会实际阐释你对上述事件的观点和理由.
第五题
从2005年9月新学年开始,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2003年新婚姻法出台,取消对在校生结婚的限制,一时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新修订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删除了“在校大学生擅自结婚做退学处理”的条文。赞成者认为,这是对学生公民权利的保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而反对者则认为,学校是传授知识、传承文明的场所,随便地恋爱、结婚甚至生孩子,将会给学校带来很大的混乱。
北京某高校一对恋人在学校读书期间办理了结婚证,生下了一女,可是就在结婚登记后的六个月后双方又协议离婚,面对如何分割财产,处理婚生子女双方产生了较大的分歧。
请运用你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和社会实际阐释你对上述事件的观点和理由。
第六题
2007年初,王某在网上认识一女网友。他谎称自己是老板,在骗取对方信任后,两人多次裸聊。后来,该女网友发现被骗,欲与王某分手,王某以公布裸聊照片为手段,强迫该网友继续与他交往。在2007年5月,王某认为双方的关系不可能长久,就产生了敲诈的念头。他给该女网友发短信,以出售两人在交往过程中发生性关系的录像相要挟,索要人民币1万元。
上海市公安部门于2007年10月19日、20日连续接到多位居民报警,均称收到了“以伤害家人相威胁、敲诈钱财”的手机短信。“限你在一天内存3000元到农业银行,不然伤害子女的安全”的短信,无针对性地大量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利用人们“爱子心切”、“破财消灾”的心理,敲诈较小金额的钱财,有时随机拨打电话敲诈。
请运用你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和社会实际阐释对上述几起类似事件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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