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从11月30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领取办法: 1、考生本人领取的,凭本人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原件及准考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考生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原件、准考证原件领取。 三、领取地址: 东莞市会计学会(东莞市体育路5号健升大厦15楼)。 四、领取时请自备零钱(证书工本费7元)。 五、咨询电话:22995501、22995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