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图:1988年9月5日报道

上图:1993年7月7日报道 (日京/编制)
1988年,《羊城晚报》在国内率先揭开“择校”话题———
提起“择校费”,眼下多少家长无奈又不舍。你还记得,二十年前情况是怎样的?
1988年夏天,广州的升学招生第一次出现了“地段外招生”和“计划外招生”这样的字眼,出现了让家长自行填写赞助费、或者由家长单位承诺进行“实物赞助”等做法,《羊城晚报》在9月5日刊出了《计划外招生的是与非》,立刻成为全国教育界的焦点!这是中国传媒第一篇触及“择校”问题的报道,其后成为教育部相关会议的基本材料,还传出了被某些地方拿回去“有样学样”的笑谈。此后多年,《羊城晚报》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择校费”问题的追索。
到1993年夏天,择校费问题蔓延成风,收费标准从最初的三位数,猛升至五位数,且“上不封顶”。在舆论监督之下,广州市教育局首次明确学校可以对计划内与计划外学生收费拉开差距,同时也规定了每间学校允许招收择校生的限额。
《羊城晚报》再度出手,一篇《择校费这道是非题,难解!》道尽家长窘况、学校苦衷。是家长把校际差异理解得过大而产生了追逐名校的心理?还是校长们“就像到医院看病,你可以少花钱看普通门诊,也可以多花钱挂教授号”的真话刺痛了家长?……读者的看法也许见仁见智,但毕竟有一家媒体揭开了“择校费”的来龙去脉,并且提出了“让择校生收费价格完全自由、无度地进入市场,是耶?非耶?”的诘问,人们看到了这份报纸的胆识。
这个问题直到2001年才让人见到部分答案。当年市教育局终于发文,对高中阶段招收择校生实行“打开前门,关死后门”,在招生人数、分数及费用方面明确标准。全城热议之际,《羊城晚报》特邀市教育局有关领导,专门开通读者热线,作出了“省、市一级中学择校费5万元,其他学校择校费为3万元-3.5万元”的进一步解释。教育部门还通过晚报告诉市民:“择校费是直接交给教育行政部门,而不是交给学校,之后教育行政部门将50%返还学校,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能用作老师奖金、福利……”
但围绕择校费的种种质疑仍挥之不去。自2004年始,连续四年,每逢广东“两会”,《羊城晚报》都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道关注此事。虽然目前没有迹象表明择校费会在一夜之间消失,但毕竟,舆论促使审计部门着手对省内学校收取的择校费进行专门审计,促使省教育厅长作出了“有条件的地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率先取消招收择校生”的答复,促使广州市长作出了“条件成熟才能取消,广州将逐步做到不收择校费”的表态……
争议仍在继续,《羊城晚报》的关注也从未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