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上海

重点学科 : 30 个

类别 : 综合

硕士点数 : 229 个

隶属 : 综合

博士点数 : 178 个

复旦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复旦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复旦大学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院校,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是中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2019年复旦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一、招生总则

(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等文件部署,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切实做好2019年考试招生工作。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我校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最适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二、机构设置

(一)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计划落实与调整、选拔测试方案制定、录取标准确定与结果审核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种招生方案及其实施办法等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承担与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对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三、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9年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清”)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3.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二)我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同时要求考生参加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

(三)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在江苏省,报考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AA+,报考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AA;报考提前批次招生专业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AA;报考高校专项“腾飞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五、提前批次录取政策

(一)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的核工程与核技术、保密管理、航空航天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俄语、朝鲜语、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及试验班招生大类(部分省市),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的法医学、护理学(含助产士方向)、医学试验班(部分省市)等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提前批次(含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批次)保密管理、俄语、朝鲜语、法医学、护理学(含助产士方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二)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

六、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19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七、自主招生录取政策

(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实施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八、其他招生项目录取政策

(一)我校招收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复旦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我校招收澳门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澳门地区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我校招收澳门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澳门地区“四校联考”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我校招收台湾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我校招收香港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香港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我校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我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八)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九、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后投档,并可与我校优惠录取政策叠加。

十、录取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和奖助学措施

(一)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各专业预收标准:大部分本科专业5000-6500元/学年•人,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总计31000元/人。

(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三)综合资助平台:我校提供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资助平台,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并提出申请的学生能获得不同方式的资助,以助其完成学业。

十二、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章程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我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200433)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邮编200032)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监察处: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十四、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

2019年5月

http://www.ao.fudan.edu.cn/mainAction.do?topNav=2792&NavSB=2792&cNod=02299&code=02299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继续实施自主招生,旨在传播复旦大学科学、人文精神,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适合复旦大学培养的高中毕业生,对通过选拔的优秀考生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通过望道计划、“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三种项目开展,各项目招生计划上限及招生专业如下:


  二、各项目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

  各项目考生均须满足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基本德行要求,接受各项目选拔程序和办法,同时对相关学科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各项目具体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如下:

  (一)望道计划

  1。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成绩优秀,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学科学术研究的高中毕业生可根据下列条件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或以上奖项,可根据获奖学科选报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技术科学试验班、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类、核工程与核技术或基础医学等专业(类);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提高组一等奖,且NOIP成绩达到360分的考生,可选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等专业(类)。

  上述奖项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学科竞赛获奖名单公示。NOIP成绩以NOI官网公布为准。

  2。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22日~4月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考生将获得望道计划笔试资格。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6月10~15日期间举行笔试,笔试测试科目为“数学+理科基础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及格线,并按笔试成绩择优选拔参加专家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7)入选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二)“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

  1。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文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人文学科特长显著,对文史哲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与发展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

  2。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3月22日~4月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需提交中学期间学习成绩、文史哲特长证明材料等用作报名审核,包括提交一篇代表本人水平的书评。书评3000字以内,书目任选,需提供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等背景信息,并由中学校领导签字、中学盖章确认真实性。

  (2)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考生获得“博雅杯”入营资格。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6月10~15日期间考生在复旦大学参加体验营,并根据所报学科志愿分组接受为期一天的封闭式写作测试。体验营还包括名师讲座、校园体验等活动。

  (5)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及格线,并按笔试成绩择优选拔参加专家组面试。

  (6)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7)入选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

  1。报名条件

  在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信息学银牌(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项的参赛选手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我校组织专家在决赛现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登记。

  (2)3月22日~4月5日相关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3)4月30日左右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考生接受我校专家组面试。综合决赛成绩和面试成绩,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具有保送资格(入选国际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的考生可给予保送生政策。其中决赛成绩占70%,面试占30%。

  (5)获得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优惠政策

  (一)通过选拔的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生择优给予“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的优惠政策。上海、浙江考生的优惠政策和选考科目要求以与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通过选拔的望道计划考生和“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考生择优给予“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下30分即予以录取”的优惠政策(其中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4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段分数线上60分,即予以录取)。

  上述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除外)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具体要求及政策以复旦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一)具备条件的高考改革试点省市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提供给专家作为参考材料。

  (二)“博雅杯”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之内。

  (三)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向我办提出申请,对于通过报名审核的入营考生,我办将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获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的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考生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相应阶段的报考、录取资格或考试成绩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三)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入围面试名单、优惠政策名单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开。

  (四)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自主招生各项目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gaokao.chsi.com.cn/zz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根据教育部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参照我校历年单独命题选拔测试并在测试基础上录取保送生的做法,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2010年复旦大学将继续以学校组织选拔测试的方式招收录取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获得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等,具体的保送生条件请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二、招生录取方法与程序

  1. 凡符合本方案测试对象规定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办法与程序的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保送生招生计划(见附表),按要求在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下载相应表格,其中专业志愿只能填写一个;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审核,择优筛选出部分考生获得参加“复旦水平测试”的资格;根据测试成绩,择优预录取到相关专业;

  2. 招生办公室将对上述预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10年高考前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其中被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系和生命科学学院录取的考生,入校后成绩优秀者可进入教育部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三、关于“复旦水平测试”

  “复旦水平测试”是一场文化综合知识的笔试,测试内容涵盖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计算机等10个科目200道选择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报名时间等事项

  1. 2009年11月16日至12月5日接受网上报名,12月15日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2. “复旦水平测试”将安排在2010年元旦之后、春节之前举行,具体测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将公布在复旦大学招生网中,敬请关注;

  3. 报名考务费为壹佰元(¥100);

  4. 咨询电话:021-5566 6668,纪检监督电话:021-6564 2212。

  五、招生计划

院系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保送 计划 备注
数学科学学院 1 数学类 6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
物理学系 2 物理学 10
化学系 3 化学类 15 含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色盲色弱不取
材料科学系 4 材料科学类 5 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3个专业;色盲色弱不取
力学与工程科学系 5 力学与航空航天类 10 含理论与应用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2个专业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2个专业;色盲色弱不取
软件学院 7 软件工程 10 色盲不取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8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 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色盲色弱不取
生命科学学院 9 生物科学类 20 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医药方向)2个专业;色盲色弱不取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10 环境科学 5 色盲色弱不取
医学院 11 临床医学(8年制) 8 色盲色弱不取
12 临床医学(5年制) 7 含临床医学5年制、基础医学、法医学3个专业;色盲色弱不取
药学院 13 药学 5 色盲色弱不取
公共卫生学院 14 预防医学 5 色盲色弱不取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5日

 

  为了提高复旦大学的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以较高水准的学生艺术团带动全校群众性文艺活动的深入展开,根据教育部招收艺术特长生文件的有关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2010年复旦大学将继续以学校组织选拔测试的方法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艺术特长生。

  一、招收项目及录取政策

  招收管乐、弦乐、声乐、民乐、话剧表演、舞蹈等6类艺术特长生40名(具体各专项招生人数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而定)。

  招收项目如下:

  管乐类:长笛、长号、小号、打击乐、圆号、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高音)、萨克斯(上低音)、萨克斯(中音);

  弦乐类:大提琴、低音提琴、小提琴、中提琴;

  声乐类:美声唱法;

  民乐类:二胡、阮、笙、筝;

  话剧表演类:话剧表演;

  舞蹈类:民族舞、中国舞。

  学校给予通过测试的考生以艺术特长生的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即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重点分数线(又称“一本线”)予以录取(具体优惠政策以考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并在我校计划招收的项目中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专项,报名条件如下(达到其中一条即可):

  1. 高中阶段为各省级中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

  2. 所报专项具有相应艺术特长项目最高等级证书(若为考级项目);

  3. 高中阶段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比赛中,所报专项获得前三名或具备两年以上(含两年)的舞台表演经验。

  三、选拔程序及测试方法

  1.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考生,于11月16日-12月5日在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下载相应表格;

  2.我校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于2009年12月15日起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审核结果;

  3.通过初审的学生凭准考证(网上公布并下载)于2010年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加“复旦水平测试”,测试内容为涵盖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计算机等10个科目的3小时的笔试,并缴纳考务费人民币壹佰圆;

  4.根据“复旦水平测试”成绩划定面试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的名单;

  5.进入面试的学生将于2010年2月在复旦大学参加艺术专长测试(具体安排将公布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另行通知),专长测试考务费为人民币壹佰圆;

  6.学校依据艺术专长测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名单,并在2010年2月份与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四、特别提醒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测试过程要牵涉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外省市考生更为辛苦,同时复旦大学的艺术特长生在本科学习方面并无特殊的照顾政策,所以对考生的文化知识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提请各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3)

  招生热线:021-55666668

  监督电话:021-65642212

  招生网:www.ao.fudan.sh.cn 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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