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陕西

重点学科 : 5 个

类别 : 工科

硕士点数 : 63 个

隶属 : 工科

博士点数 : 27 个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办学宗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701,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的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高校,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学校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编710071;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邮编710126。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定向就业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以及保送生。

第五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组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咨询及监督机构,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及有效监督,成员由学校负责人、主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以及教务、纪检、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拟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

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具体由我校与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在录取期间沟通确定。



第四章 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及确定专业。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必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投档。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我校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九条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在校学习期间,法国教师来华授课,学生达到我校授位条件后可获得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凡满足法方入学标准的学生还可获得在法国综合理工集团攻读工程师学位的资格。

第二十条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语单科成绩≥100分,150分制),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学籍。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8202335;传真:029-88204236;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9-81891725。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19年4月30日

http://www.xidian.edu.cn/zsjy.htm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18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选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我校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可根据本人文理科类,选择专业填报。考生最多填报2个专业,且不能相同。

  表1 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列表


  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自主招生专业(类)与我校在该省2018年招生专业(类)一致,选考科目要求也与普通类相同,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三,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诚信友善,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电子信息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如在相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或者软件著作权等。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比赛活动名称如下表所示。

  表2 全国决赛及省级赛区竞赛列表

  全国决赛名称省赛区竞赛名称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者。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根据要求填写、提交报名材料。

  2、邮寄材料:(1)系统生成并经中学盖章的申请表;(2)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等。考生及所在中学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本人需在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等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请将上述材料于2018年4月3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4月2日。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710071

  五,初审、考核及结果公示

  1、考生申请报名的同时,若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拟为考生进行推荐,则需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或推荐单位盖章,并由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我校将组织专门力量,按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中将对考生提供的论文、专利、软著等材料严格审查,包括且不限于论文查重、质量鉴定、真伪评估等,材料抄袭、作假和不能体现电子信息领域或所报考专业特长潜质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初审结果可于2018年4月底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查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2、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18年6月10日来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及复试,复试中将对考生提交的学科竞赛获奖、论文、专利、软著等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另外将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英语能力,着力选拔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备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及国际视野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考试形式、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合格名单,考生按照复试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会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在中学,并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我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合格考生名单也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信息。

  六,录取政策

  1、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需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按照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者,我校即予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及模拟投档线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 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时,需填报自主招生专业,选拔时将侧重考查考生填报专业的相关知识,合格考生最终确定2个自主招生志愿专业。高考录取时,具体优惠政策如下: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将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若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但在该投档线下延30分范围内,将满足其第二志愿专业。若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只认定并填报1个自主招生专业,且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则不予录取。(注: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3、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简称自主线)。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线上即可录取,自主线上26分及以上可满足第一志愿专业(类),自主线上26分以下可满足第二专业志愿(类);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线上20分及以上即可录取,自主线上50分及以上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类),自主线20分以上50分以下可满足第二专业志愿(类)。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

  5、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或卓越工程师班选拔考试。

  七,录取保障措施

  1、 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学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开,各类名单确定后,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b.xidian.edu.cn/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为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我校将在资格初审和复试环节重点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发明专利、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或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其他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八,其它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4236; 029-88202267

  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 

  2、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8年3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立项建设的重点高校之一,由教育部、国防科工委、陕西省共建,教育部和中电集团共建,教育部和西安市共建,是教育部批准具有保送生录取资格的大学之一。2010年我校面向全国继续招收保送生,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申请条件

  2010年我校招收保送生的具体条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提出申请的学生须是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选拔保送生的条件详见附件。详情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内容。

  二、申请程序

  我校保送生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保送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注:所有申请者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

  2、邮寄书面材料:(1)申请表;(2)中学推荐表(从我校招生网站下载);(3)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等;(4)不少于1000字的自我介绍,需考生手写;(5)近期彩色全身照片一张。于2009年12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做好备份。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2月20日18时止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710071

  三、考核、录取

  1.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对所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经初步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10年1月中下旬来我校进行保送生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理工类:数学、物理、英语;文史类:数学、语文、英语),合格名单和具体测试安排请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对于测试合格考生,除外语类保送生只能选择外语类专业外,其他考生可以自由选择我校专业,并可以选择进入教改班学习。我校招生办公室将结合学生测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提出保送生预录取建议,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预录取名单。

  4.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如体检、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相关保送生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四、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保送生资格和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本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2335 ; 029-88203335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毛老师

  电子邮箱:zsb@mail.xidian.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运动代表队是一支有着优良传统的运动队伍,历年来为学校在全国、省级比赛中屡获佳绩,近些年异军突起的游泳队和健美操队捷报频传,在2004年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我校游泳运动员一举获得了五枚金牌,健美操队04、05年连续两次获得中国学生健美操锦标赛六人操冠军,2006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我校为全国试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

  一、招生范围

  2009年面向全国招收游泳、健美操项目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

项目
招生计划
要求

游泳
5
运动员等级在一级以上(含一级)

健美操
6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条件且已报名参加2009年高考,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1月5日9:00-17:00

  2、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直接到校报名。

  3、报名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校内办公楼111房间)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所在学校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需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除原件外,考生的报名资料将不予退还,敬请谅解。

  五、体育专项测试日期、地点

项目名称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测试日期

健美操
9:00-11:00
校体育运动中心
2009年1月6日

游 泳
11:00-12:00
陕西省游泳馆
2009年1月6日

文化课
14:30-17:30
校教学楼
2009年1月6日


  六、考核与录取原则

  1、报名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通过测试合格的考生即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2、对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取得该测试合格资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3、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国家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员考生不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直接录取入我校学习。

  七、工作程序及要求

  1、学校体育部根据确定的招生项目组成专业考核小组,按照录取标准选拔运动员。

  2、学校成立由招生办、体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

  3、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参考其竞赛成绩研究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4、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

  八、联系方式

  1、咨询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2、咨询电话:029-88202335、88203335、88202630 传真:029-88202335

  3、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邮编:710071

  4、网址:zsb.xidian.edu.cn

  5、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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