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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类别 | 地区 | 录取规则 | 查看详情 |
江南大学 | 综合 | 江苏 | 七、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由江南大学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 | 查看详细 |
贵州大学 | 综合 | 贵州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 | 查看详细 |
绍兴文理学院 | 师范 | 浙江 | 四、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 | 查看详细 |
齐鲁工业大学 | 工科 | 山东 | 五、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 查看详细 |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 师范 | 河北 |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 | 查看详细 |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 综合 | 四川 |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 | 查看详细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工科 | 四川 |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 我校按各省 | 查看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