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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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江西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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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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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录取规则 一、我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招委的规定和要求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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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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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江西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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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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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江西 |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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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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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江西 |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 (一)总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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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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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江西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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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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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江西 |
五、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录取按“志愿优先、高分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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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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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江西 |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依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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