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符合各省、市、自治区艺术考生报名要求,参加各省、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相关术科成绩合格,非统考类专业承认其它本科院校的专业考试或本院单考合格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顺序;
4、在计划指标范围内,进档考生专业名额可互相调剂;
5、录取加分投档政策执行各省招办规定。
●奖、助学金
按教育部、云南省有关政策,我院学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25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标准250元/月,二等标准1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