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 : 北京

重点学科 : 1 个

类别 : 艺术

硕士点数 : 0 个

隶属 : 艺术

博士点数 : 3 个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本科录取原则: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须达到我院确定的分数线。
第九条 专科录取原则:高职(专科)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编制来源计划工作将在《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寄发后进行。高职(专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我院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兼报高职但未被本科录取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录取时专业排名在高职(专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前。

图片上传